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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三)

发布时间:2025-12-17 浏览次数:

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三)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案例1:2021年3月2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通报赵某等3名医师过量开药典型案件。河北省医保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筛查和现场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1.某公立医院医师赵某,一年内为133名患者开改善中枢神经损伤药物6725盒,其中为19名患者超开1617盒。2.某公立医院医师丁某,2020年1-8月先后为患者王某开出抗癌辅助药物202盒,其中超正常使用剂量开出108盒;一年内先后为患者吴某开提高免疫力药物260盒,超开114盒。3.省直某门诊部医师李某,2020年1-10月先后为患者范某开出抗癌药物18盒,其中超正常使用剂量开出7盒。依据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赵某、丁某省医保处方权3个月,分别扣年度考核10分,扣李某年度考核5分;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责令涉事医院认真整改问题,完善内部制度。


案例2:2021年5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医保局调查,发现钦州某中医院在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995547.80元。经调查发现,以上违规问题的发生,主要是该院针灸科一区、推拿科二区医护人员医保法规观念淡薄、病人管理混乱所致,特别是针灸科一区医师张某、赵某和推拿科二区钟某某、韩某某等11人,没有认真履行医师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该院针灸科一区医师张某、赵某和推拿科二区钟某某、韩某某等11人3个月的医保服务支付资格;2.暂停该院针灸科一区、推拿科二区3个月的医保基金结算;3.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将该院违规问题线索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等。


  简析:以上涉案人员严重违反了“九项准则——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中“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医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