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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获批辽宁省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发布时间:2016-02-18 浏览次数:

我院成功获批辽宁省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2015年12月10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筹建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辽质监发[2015]92号),全省共筹建17个省级专家技术委员会。其中,我院获批成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级)秘书处承担单位。本委员会在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建立,主要负责辽宁省中医临床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中医标准化是中医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随着“十二五”期间中医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和不断发展,中医标准化对中医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凸显,越来越成为推动继承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的有效途径,成为保持和发扬特色优势的重要载体,成为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成为提高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的基本依据,成为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中医国际传播与发展的战略举措。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是“潮流所向、大势所趋”。我院作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级)秘书处承担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将不断完善我院中医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我院中医标准化研究能力建设。同时,全力协助辽宁省卫计委加快我省中医标准化步伐,加强我省中医标准制修订工作,初步建立辽宁省中医标准体系,培养一批中医标准化人才,大力推进地方中医标准向国家中医标准转化,进而向国际标准迈进。

(临床基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