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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次数:

各位考察对象:

根据《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均简称“《公告》”)和上级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现就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察相关要求

1.考察对象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岗位体检合格的考生。

2.考察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

3.考察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方式,通过调阅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的形式进行。

考察包括两部分内容:医德医风考核和招聘考察

第一部分:医德医风考核

由考察对象如实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自我评价表》(附件1),不得隐瞒有关经历。考察工作组将对所有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全面考察,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察对象,不予聘用。

第二部分:招聘考察

1.在本市工作或就学的考察对象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

(1)在本市工作(含报考时填写了工作单位但目前已辞职)的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组赴考生招聘报考时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由原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考察工作组现场调取人事档案。

(2)在本市就学的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组赴考察对象就读学校进行实地考察,由学校出具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考察工作组现场调取人事档案。

2.在市外就学或工作的考察对象和待业(含本市、市外)的考察对象,采取函调方式进行考察。

考察对象本人可于2025年7月16日前来院领取(市外考生邮寄)《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商调便函》,送交工作单位或学校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机构办理,密封后的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及本人人事档案可采用邮寄或转递的方式送交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考察对象本人此前有工作经历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应提示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将上述合同(含多份合同)一并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需考察对象配合办理事项

做好实地考察或函调考察前的沟通工作。全体考察对象均需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提前向工作单位或学校汇报相关情况,以便于实地考察或函调考察的开展。因考察对象本人或考察对象工作单位或学校原因造成无法完成考察工作的,所引发后果与医院无关。

三、需考察对象办理事项

1.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辽宁省内人员下载“辽宁公安”App,实名认证,提交相关材料并签名后申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辽宁省外人员联系人事处开具《关于协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

2.签署《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考察对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

四、提交材料

1.《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自我评价表》(附件1)纸质版1份;

2.个人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版1份;

3.《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1份;

4.采取函调方式进行考察的,需提交由相关单位按照考察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现实表现材料及个人档案。

请将上述材料于2025年7月21日16时前邮寄或送达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材料邮寄地址: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朱老师收,联系电话:024-82961536。

 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自我评价表.docx

 附件2: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考察对象承诺书.doc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7月14日